2024年02月08日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于2024年2月8日印发《大亚湾开发区加快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该措施提出加快科技型企业引进。高企资质有效期内整体迁入大亚湾的企业,规模以下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人民币,规模以上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人民币。该措施自2024年3月14日起实施。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大亚湾开发区加快推进产业高品质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惠湾管函〔202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