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番禺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4年03月13日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政法委员会于2024年3月13日印发“关于印发《番禺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当局宣布对于在番禺区居住、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籍居民(或持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可按照番禺区港澳籍子女入学相关规定,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本办法自2024年3月13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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