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规程的通知

2024年03月25日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于2024年3月25日印发“关于印发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规程的通知”。当局宣布参保人到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应先进行普通门诊选点登记。登记时可持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通过自助服务终端机、网站、相关服务应用程式,或到定点医疗机构、江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等办理普通门诊定点选点手续。本规程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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