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7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及中国民用航空局于2024年3月27日印发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年)》。该实施方案提出在长三角、粤港澳、川渝、内蒙古、陕西、新疆等重点地区,鼓励开展无人机城际运输及末端配送应用示范,形成量大面广的航空物流配送装备体系。
工业和资讯化部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年)》的通知(工信部联重装〔2024〕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