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4年03月27日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财政局于2024年3月27日印发“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当局宣布幼儿园收费项目统一为:保育教育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公办全日制规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823人民币/月,公办全日制示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995人民币/月。本通知自2024年3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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