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

2024年03月29日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于2024年3月29日印发“《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当局宣布建设深港深度融合发展引领区,拓宽港澳人士参与前海治理渠道,并且根据工作需要从港澳和外籍人士中选聘工作人员,完善前海管理局咨询机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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