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03日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4月3日印发“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当局宣布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按照统筹安排学位和积分制入学两种方式申请南沙区公办学校和南沙区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本细则自2024年4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