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构建优质科技创新环境实施办法》的通知(第11/2024号执行委员会经济发展局规范性文件)

2024年04月07日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于2024年4月7日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构建优质科技创新环境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提出合作区科技企业获得合格机构投资者投资的,按其所获得投资额的百分之五给予单个企业年度最高五十万元人民币奖励。该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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