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18日
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于2024年4月18日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当局宣布对前海工作的香港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本通知自 2023 年 1 月1 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 日。
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