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杰出科技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4年04月19日

深圳市人民政府于2024年4月19日印发“关于印发杰出科技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当局宣布杰出科技创新人才候选人不限国籍、户籍。培养对象的培养期为5年,培养期内应当在深圳全职工作,且培养经费分为1,000万人民币、1,500万人民币、2,000万元人民币3个档次,主要用于提升科研能力和加强团队建设。本办法自2024年5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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