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级文化产业园区文化创意示范空间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文广旅规字〔2024〕2号)

2024年04月22日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于2024年4月22日印发《广州市市级文化产业园区文化创意示范空间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所称文化创意示范空间,是指在广州市行政区划范围内,以发展文化产业为主导,依托相对集中的物理面积,集聚了一定数量的文化创意小微企业和创业者,能够提供相应的基础设施保障和产业公共服务的开放式综合服务空间。在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设立园区、空间发展评估专项奖励,对评估“良好”及以上等次的市级示范园区、市级园区、示范空间,每家分别给予最高人民币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该办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相关连结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级文化产业园区文化创意示范空间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文广旅规字〔2024〕2号)

返回上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