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

2024年04月25日

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于2024年4月25日印发“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当局宣布为了进一步做好在广州市就业、创业、生活、就学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在荔湾区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制定本办法。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录取到公办学校的,直接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录取到政府实行补贴的民办学校的,按有关规定扣减学杂费。本办法自2024年4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相关连结

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

返回上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