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8日
深圳市罗湖区商务局于2024年4月28日发布《深圳市罗湖区促进货代物流企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该措施提出企业落户扶持,对新迁入或新设立的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3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按企业落地后年度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予落户扶持,连续扶持三年,每年最高1亿元人民币。该措施自2024年04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深圳市罗湖区促进货代物流企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罗商务〔2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