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扶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2024年04月29日

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4年4月29日印发《深圳市罗湖区扶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十条措施》。该措施提出支持碳足迹标识认证产品。鼓励开展碳足迹标识认证的应用示范,对上一年度通过粤港澳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的企业,按每张证书给予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每年最高5万元人民币。本措施自2024年4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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