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4年04月30日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4月30日印发“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当局宣布对申请积分制入学的来穗人员赋予分值,并根据各项分值计算结果对申请人的积分进行排名,根据申请人积分排名情况及填报志愿情况,由天河区教育局结合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学位服务的民办学校学位。本办法自2024年5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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