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0日
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财政厅于2024年5月9日发布《广东省进一步加大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力度的专项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提出对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6市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年新增实际外资金额合计达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高技术制造企业按不高于新增实际外资金额3%的比例予以奖励。该方案执行期限为2023-2027年。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加大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力度的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