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操作指引的通告

2024年05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于2024年5月15日印发“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操作指引的通告”。当局宣布对设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指引自2024年5月1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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