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後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的通知

2024年05月15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5月15日印发“关于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的通知”。当局宣布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与惠州市户籍学生同等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同等缴交普通高中学费。本通知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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