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建筑工程领域专业企业和专业人士从业服务管理试行办法 (穗埔建规字〔2024〕2号)

2024年06月19日

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于2024年6月19日发布港澳建筑工程领域专业企业和专业人士从业服务管理试行办法。该办法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工程建设领域的深度合作,引入港澳建筑工程领域专业企业在广州市黄埔区范围内便捷有序提供服务。取得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资质的专业企业、具备规定条件并经合法认可的,可以在黄埔区范围内为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本办法自2024年6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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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关于印发关于港澳建筑工程领域专业企业和专业人士从业服务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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