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门诊特定病种费用范围及标准的通知

2024年07月01日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4年7月1日印发“关于印发广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门诊特定病种费用范围及标准的通知”。当局提出门诊特定病种分为一类门诊特定病种和二类门诊特定病种。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基层医疗机构85%、其他医疗机构65%的比例支付一类门诊特定病种。本办法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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