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12日
广州市从化区商务局于2024年7月12日印发《广州市从化区金融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该办法适用于经营关系在从化区内,且在境内外资本市场新上市的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多项一次性奖励。其中,在境内资本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或境外主流资本市场(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给予企业最高500万人民币的上市奖励。本办法自2024年7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州市从化区商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从化区金融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