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支持新兴产业园发展的用地管理意见 (穗南开管办规〔2024〕3号)

2024年07月23日

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和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7月23日发布《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支持新兴产业园发展的用地管理意见》。该意见为快推动广州南沙深化粤港澳全面合作以及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对南沙土地管理进行补充。其中,该意见准许新兴产业、创新科技企业申请在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生物谷、数字谷、健康谷)等区域选址。本意见自2024年7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相关连结

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支持新兴产业园发展用地管理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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