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资助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指导意见的通知

2024年08月06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24年8月6日印发“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资助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指导意见的通知”。当局提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选择资助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且参保人当年度获得的社会资助总和不得超过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设定的个人缴费最高档次标准。本通知自2024年8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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