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惠州市卫生健康局、惠州市教育局幼儿园托班开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24年08月12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8月12日印发“关于印发《惠州市卫生健康局、 惠州市教育局幼儿园托班开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当局提出幼儿园托班入托年龄为2周岁及以上,每班幼儿人数不超过20人,且应配备保育人员,保育人员与幼儿的比例应当不低于1:7。本办法自2024年8月22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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