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7月1日起参保缴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4年08月16日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医疗保障局于2024年8月16日印发“关于2024年7月1日起参保缴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当局提出用人单位须在社会保险费属期当月25日前向税务部门申报应缴费额并完成缴纳。该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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