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及技术创新扶持用途)管理实施细则 (珠工信〔2024〕344号)

2024年09月30日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4年9月30日印发《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及技术创新扶持用途)管理实施细则》。技改资金支持的对象是符合注册地在珠海,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等条件的企业。符合资格的企业每年获得的财政奖励最高金额2,000万人民币。该实施细则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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