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6日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4年10月16日印发“关于印发《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东莞市落实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稿)》的通知”。该实施细则主要用于奖励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总投资10亿人民币以上的东莞市制造业项目。本实施细则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6月18日。
关于印发《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东莞市落实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稿)》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