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8日
中山市人民政府于2024年10月18日印发“关于印发中山市鼓励发展总部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该办法宣布在中山市注册并持续经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认定为总部企业。当局明确对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重点建设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实行绿色通道管理,加快推进项目投资投产。本办法有效期3年。
关于印发中山市鼓励发展总部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