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6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11月6日印发“关于印发《东莞市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该措施宣布支持跨国公司在东莞集聚业务、拓展功能,对经省认定的外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年新增实际外资金额合计达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不含金融业、房地产业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500万人民币奖励。
关于印发《东莞市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