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深圳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商务规〔2024〕3号)
2024年12月06日
深圳市商务局于2024年12月6日印发“关于印发《深圳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该办法宣布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建设数字供应链服务平台,升级改造相关设施设备。当局同时宣布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500万人民币,单家单位合计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人民币。本办法有效期三年。
2024年12月06日
深圳市商务局于2024年12月6日印发“关于印发《深圳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该办法宣布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建设数字供应链服务平台,升级改造相关设施设备。当局同时宣布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500万人民币,单家单位合计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人民币。本办法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