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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2日
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24年12月12日印发“关于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当局提出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人民币每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关于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