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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8日
广州市商务局于2024年12月18日印发“关于印发广州市关于加快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该措施宣布对首次在广州市会展场所举办的展会,从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给予奖励,每年奖励标准为:展览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的,最高奖励300万人民币。本措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关于印发广州市关于加快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