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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办〔2024〕9号)

2024年12月21日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12月21日印发“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该办法宣布产业发展基金以直接股权投资方式开展投资,原则上基金投资项目落地镇街跟投金额应不少于基金投资项目实缴出资额的10%。本办法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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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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