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春节企业新招用员工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的申请指引》的通知
2025年01月17日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5年1月17日印发“关于印发《2025年春节企业新招用员工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的申请指引》的通知”。当局提出东莞市企业在2025年1月29日至2025年2月27日期间招用初次在莞就业的非东莞户籍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连续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满3个月及以上的,可申领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补贴金额为每人1,000人民币,每家企业最高30万人民币。
2025年01月17日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5年1月17日印发“关于印发《2025年春节企业新招用员工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的申请指引》的通知”。当局提出东莞市企业在2025年1月29日至2025年2月27日期间招用初次在莞就业的非东莞户籍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连续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满3个月及以上的,可申领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补贴金额为每人1,000人民币,每家企业最高30万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