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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4年度我省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发放标准的通知

2025年01月22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于2025年1月22日印发“关于调整2024年度我省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发放标准的通知”。当局提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内首次享受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如其核定的伤残津贴低于每月5,004人民币的,从首次享受之月起调整为每月5,004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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