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香港、澳門、廣州、深圳四大中心城市作為區域發展的核心引擎,繼續發揮比較優勢做優做強,增強對周邊區域發展的輻射帶動作用。
支持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等城市充分發揮自身優勢,深化改革創新,增強城市綜合實力,形成特色鮮明、功能互補、具有競爭力的重要節點城市。增強發展的協調性,強化與中心城市的互動合作,帶動周邊特色城鎮發展,共同提升城市群發展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