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深化服務貿易 創新發展試點的批覆 (國函 [2018] 79號)

2018年6月1日

國務院批覆了商務部提出關於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的請示,同意在全國17個地方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包括深圳、廣州市)。深化試點期限為2年,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批覆包括多個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開放便利舉措,當中涵蓋金融服務、電信服務、旅行服務及專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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