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5日
珠海市實施港澳人才發展支持計劃,提出了對港澳青年人才在生活、交通、住宿等方面的便利措施,當中包括參與實習見習活動、享受無須提供納稅和社保證明便能購買住房的權利,並向港澳人才在落戶、工商登記、稅收、停居留和出入境、子女入學、購房、醫療、公共文化等方面提供公共服務。
關於實施“珠海英才計劃”加快集聚新時代創新創業人才的若干措施(試行)
珠海市政府為了吸引海內外優秀人才及創新團隊到珠海市發展,推出“珠海英才計劃”,具體措施如下:
一. 實施頂尖人才引育計劃
諾貝爾獎獲得者、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中國或發達國家院士等人才可申請200萬人民幣獎勵及600萬人民幣住房補貼或選擇免租住房。工作滿8年且貢獻突出者,可獲贈所住住房。另外,政府亦支援企業設立工作站,工作站經認定後可申請最高150萬人民幣補助;珠海市單位每培養一名兩院院士給予600萬人民幣獎勵。
二. 實施高層次人才支持計劃
經評定為一、二、三類高層次人才,分別享受100萬人民幣、60萬人民幣、30萬人民幣獎勵;還可申請200萬人民幣、140萬人民幣、100萬人民幣住房補貼,或選擇按與政府各占50%的比例,分別購買160平方米、120平方米、100平方米的共有產權房,在珠海市連續工作滿10年可獲贈政府產權份額。
三. 實施創新創業團隊支持計劃
珠海市相關部門作出評審及給予創新創業團隊最高1億人民幣資助。
四. 實施海外留學人才引進計劃
擇優給予留學人才創業項目15-100萬人民幣資助,特別優秀的項目可獲得最高500萬人民幣資助;同時對進駐留學生創業園的留學人才創辦企業給予租金補貼。
五. 實施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勵計劃
措施包括對符合珠海產業發展方向、在產業發展與自主創新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現代產業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總部型企業(大型骨幹企業、全市納稅50強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技術研發骨幹人員、新型研發機構高管和市級以上立項科研課題團隊成員等,給予獎勵,獎勵金額不設上限。
六. 實施博士和博士後人才倍增計劃
措施包括對新設立博士工作站給予50萬人民幣建站補貼、40歲以下的全日制博士每人給予25萬人民幣生活補貼,其後對工作站一次性給予最高100萬人民幣建站補貼等。
七. 實施青年創新人才培養計劃
通過創新創業大賽評選、選拔現代產業領域企業技術研發和經營管理類青年優秀人才,給予每人20萬人民幣獎勵。鼓勵青年人才自主創業,對特別優秀的專案給予最高500萬人民幣資助。
對企業新引進45歲以下正高級和 40歲以下副高級職稱專業技術人才,分別給予每人35萬人民幣和25萬人民幣住房補貼。
給予企業新引進入戶的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35歲以下中級職稱專業技術人才和全日制碩士、45歲以下高級技師每人發放3.8萬人民幣;30歲以下全日制本科、40歲以下技師每人發放2.6萬人民幣。
畢業三年內、擬來珠海發展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人員,可先落戶後就業,憑畢業證和相關資料即可申請落戶。
八. 實施高技能人才培養支持計劃
建立企業首席技師制度,每年在全市企業開展“珠海首席技師”評選,對入選者所在企業給予30萬人民幣獎勵。並對市級培養高技能人才的示範基地,一次性給予最高100萬人民幣建設經費資助、在國際、國家、省競賽中獲獎的珠海市選手及其教練團隊,給予最高100萬人民幣獎勵。
九. 實施港澳人才發展支持計劃
支持港澳青年人才創新創業,新引進港澳本科以上學歷等人才,可在生活、交通、住宿等方面提供便利和支持,及獲得參與實習見習活動的機會。
十. 實施人才安居工程
珠海市現有人才可申請住房補貼、共有產權房。在珠海市創新創業的港澳台和外籍人才,不需提供納稅和社保證明便可在珠海市購買住房。
十一. 強化企業等市場主體自主權
在人才評價、入戶、子女入學、購房等方面給予企業自主權。
十二. 拓寬招才引智管道
定期在海內外科技人才密集地舉辦創新創業大賽及到港澳各知名高校舉辦活白動,以吸引港澳人才到珠海市發展。
十三. 鼓勵支持柔性引才
引進市外專家到珠海市進行短期工作,符合條件的給予最高40萬人民幣薪酬資助。支持珠海市企業在國外設立研發中心,就地吸引使用人才,經評審認定,給予最高600萬人民幣資助。
十四. 人才創新創業基金
設立首期規模2億人民幣的市人才創新創業基金。
十五. 鼓勵支援高端學術交流和人才仲介服務
鼓勵支援國內外知名學術機構、專業組織和珠海市創新主體舉行學術會議、專業論壇、技術研討會等活動,對符合條件的給予最高不超過600萬人民幣經的費支持。
十六. 優化升級公共服務保障
向港澳人才、重點產業急需緊缺人才、青年優秀人才等發放“珠海英才卡”,在落戶、工商登記、稅收、停居留和出入境、子女入學、購房、醫療、公共文化等方面提供優質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