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5日
《關於2018-2019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 (即僱主),應當在2018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內完成2018-2019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工作。繳存住房公積金有困難的僱主可以提出降低繳存比例(低於5%) 或者緩繳申請,待公司經濟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補繳緩繳。
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2018-2019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穗公積金中心 [2018] 26號)
2018-2019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工作指引
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調整批次文件
《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調整批次文件》填寫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