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8日
為了支持深圳市高等教育學校、科研機構、企業與香港高校和科研機構展開科技合作,深圳市印發《深圳市“深港創新圈”計劃項目管理辦法(試行)》,設立深港科技合作專案資助計劃,資助兩地研發專案。符合條件的申請單位可到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報名,並向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提交材料。該規定由2018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 深圳市財政委關於印發《深圳市“深港創新圈”計劃項目管理辦法(試行) 》的通知 (深科技創新規 [2018] 3號)
深圳市推出《深圳市「深港創新圈」計劃項目管理辦法(試行)》,以促進科研資金流動,推動粵港澳大灣區高等教育學校、科研機構、企業與香港高校和科研機構之間的合作。該規定由2018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申請單位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單位可申請資助計劃:
專案類別
「深港創新圈」計劃項目包括四類:深港聯合資助項目(A類)、深圳單方資助的深港合作項目(B類)、深圳單方資助的委託研發專案(C類)、深圳單方資助的香港研發項目(D類)。
資金預算
根據辦法,「深港創新圈」計劃專案的財政資助資金主要用於儀器設備耗材、專利及審計費用、科研其他費用、勞務費及績效支出,不得用於在職人員薪酬和一般行政開支。辦法規定,A類、B類、D類項目深圳市財政最高資助額度為單項人民幣300萬人民幣;申請單位為企業的,深圳市財政資助金額不超過專案總預算的50%。
申請條件
申請指南和專案徵集
A類、B類、D類專案可直接依據申請指南自由申報。然而,由於C類專案為委託研發專案,香港申請單位需根據申請指南中發佈的委託課題進行申報。委託課題由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向深圳政府部門、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公開徵集並評核確定。
申請材料
各類專案申請人需在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填報專案申請書,並向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提交以下材料及附件:
(一) A類專案需提交:
(二) B類專案需提交:
(三) C類、D類專案需提交:
專案受理
A類、B類專案為書面受理,申請人將申請材料按規定列印並裝訂後提交受理視窗,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在收到申請表格及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並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決定。予以受理的,出具受理回執。
C類、D類項目為網上受理,申請人通過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線上提交並上傳申請材料,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在系統收到申請表格及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線上審核,並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決定。予以受理的,線上出具受理回執。
有關專家評審申請內容、評審通過、簽訂協定程序、撥款程序和知識產權歸屬等要求,可參閱《通知》的第九至第十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