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1日
江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印發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江門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江房金字 [2013] 319號) 同時廢止。《辦法》內容包括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情況,提取的條件及所需文件,受理、審批及支付住房公積金的程序,以及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相關監督措施。
關於印發《江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江門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的通知 (江房金字 [2018] 7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