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日
廣東省人民政府在2018年8月1日對粵港澳大灣區通關便利及促進人流及資金流往來的措施作出回應,指出深圳市正在編制《深港科技創新特別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2018—2035年)》,亦已出台中央財政科技經費過境香港使用等多項政策。另外, 深圳市亦會考慮簡化跨境車輛辦理手續,及發展落馬洲河套地區等事宜。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第2839號 (科學技術類118號) 提案答覆的函(粵府函 [2018] 277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在2018年8月1日對推動深港兩地在通關便利及促進人流及資金流往來的措施作出回應。
打造“深圳河兩岸創新走廊”
深圳市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共同簽署《關於港深推進落馬洲河套地區共同發展的合作備忘錄》。雙方亦正按照國家關於河套地區開發的整體部署,加快推進合作區規劃研究和相關工程建設。
試行便利人流及資金流往來政策措施
深圳市就便利港澳居民的措施,在《關於便利香港、澳門居民在深圳發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報告》提出了建議。
廣東省將加強與港澳兩地對口部門的交流與合作,研究和改善出入境旅客通關手續,特別是對大灣區科技人員等提供便利通關措施。
公安部將支持放寬港澳單牌車輛和廣東部分車輛經港珠澳大橋通行進入內地和港澳的政策。海關總署表示將考慮優化港珠澳大橋非營運性跨境車輛入境擔保等事項,推進“單一窗口”建設,簡化辦理手續,為跨境車輛提供便利。
科技部、財政部等部門已出台中央財政科技經費過境香港使用等多項政策措施。深圳市正在研究制訂人員出入境便利措施、科研物資便利流動政策、科技資金跨境流動政策、特殊財稅政策、人才及就業創業政策、產業創新政策和建立司法機構協作機制等7方面的政策措施。
科技部、財政部已聯合印發《關于鼓勵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參與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組織實施的若干規定(試行)》(國科發資 [2018] 43號),以推動中央有關財政資金跨境使用、加強內地與港澳科技合作。
探討成立深圳河管理局
深港雙方成立“河套區港深創新及科技園發展聯合專責小組”,研究和協商發展河套地區開發事項。深圳市成立了市建設深港科技創新特別合作區領導小組,加強深港在合作區開發建設中的合作。此外,深港兩地政府已建立年度合作會議制度、高層恆常聯絡機制和各領域工作推進機制等,為推動兩地各領域交流合作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