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31日
內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在2018年8月31日通過,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在中國境內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港澳人員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需依照已修改的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另外,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滿183天的港澳人員,若有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亦需依照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內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在2018年8月31日通過,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經修改後的個人所得稅法包括以下內容:
一. 居民個人和非居民個人
居民個人是指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日的人。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需依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非居民個人是指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滿183日的人。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需依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納稅年度是指自1月1 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 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個人收入
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個人收入如下:
第一項至第四項收入稱為“綜合所得”,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需按納稅年度合併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非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則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不辦理匯算清繳。納稅人取得第五項至第九項收入,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三. 個人所得稅稅率
綜合所得,適用3%至45%的超額累進稅率;經營所得,適用5%至35%的超額累進稅率;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
有關稅率如下: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一
(綜合所得適用)
級數 |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 | 稅率(%) |
---|---|---|
1 | 不超過36000人民幣的 | 3 |
2 | 超過36000人民幣至144000人民幣的部分 | 10 |
3 | 超過144000人民幣至300000人民幣的部分 | 20 |
4 | 超過300000人民幣至420000人民幣的部分 | 25 |
5 | 超過420000人民幣至660000人民幣的部分 | 30 |
6 | 超過660000人民幣至960000人民幣的部分 | 35 |
7 | 超過960000人民幣的部分 | 45 |
(1. 本表所稱全年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條的規定,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收入額減除費用60,000人民幣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2. 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換算後計算應納稅額。)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二
(經營所得適用)
級數 |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 | 稅率(%) |
---|---|---|
1 | 不超過30000人民幣的 | 5 |
2 | 超過30000人民幣至90000人民幣的部分 | 10 |
3 | 超過90000人民幣至300000人民幣的部分 | 20 |
4 | 超過300000人民幣至500000人民幣的部分 | 30 |
5 | 超過500000人民幣的部分 | 35 |
(本表所稱全年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條的規定,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餘額。)
四.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法:
五. 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
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從其應納稅額中抵免已在境外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然而,抵免額不得超過該納稅人境外所得依照中國個人所得稅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
六. 個人所得稅納稅調整
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調整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項。
七. 納稅人及扣繳義務人
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八.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應當依法辦理納稅申報
納稅人在以下情況需依法辦理納稅申報:
九. 收入計算單位
各項收入的計算,以人民幣為單位。收入為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的,按照人民幣匯率繳納稅款。
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可從每月工資收入先扣除減除費用5000人民幣及其他專項扣除後的餘額才計算應納所得稅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根據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