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9月14日
廣州市人民政府於2018年09月14日印發《廣州市建設國際科技產業創新中心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計劃主要內容包括推動廣州與香港、澳門和深圳的科技創新走廊建設及跨區域合作、透過中國創新創業大賽港澳台大賽、青年創新創業大賽等比賽引進港澳地區人才。
廣州市人民政府於2018年9月14日印發《廣州市建設國際科技產業創新中心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下稱 “《計劃》”)。《計劃》主要內容包括五個重大行動和五項保障措施。
五個重大行動
一. 開放創新新格局拓展行動
充分發揮粵港澳大灣區創新資源優勢,推進“一帶一路”創新合作。
主要任務包括:
二. 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創建行動
具體任務包括建設國際一流開放創新平台,例如加快建設南沙粵港澳深度合作創新發展示範區。另外,廣州市亦會引進香港科技大學—麻省理工學院中心在南沙落戶,支持粵港澳轉化醫學聯合研究平台、穗港高校協同創新研究機制(聯盟)、華南針灸粵港聯合實驗室等聯合創新平台建設。
三. 科技產業創新主體培育行動
主要任務包括企業核心競爭能力提升行動、企業上市掛牌行動、獨角獸企業發現培育行動、高新技術企業樹標提質行動、中小創新企業成長行動。
四. 創新產業新支柱構築行動
推動到2020年底,全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達人民幣4000億,佔GDP比重超過15%。
五. 綜合性國家新興產業創新中心共建共享行動
主要任務包括建設多區聯動創新平台、建設產業技術創新支撐平台、建設國家級產業創新平台、提升孵化育成加速發展平台、優化科技成果轉化平台。
五項保障措施
一. 制度保障
一是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具體措施包括:
二是優化完善創新政策體系,根據政策實施效果評價,調整完善各項政策措施;三是協同推進“三區聯動”發展,發揮政策疊加優勢,吸引創新資源集聚。
二. 人才保障
一是引進重點人才,包括落實市“1+4”人才政策和人才綠卡,引進及培養一流科學家和創新團隊、諾貝爾獎獲得者、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以及具有成長為兩院院士潛力的人才等。
二是優化國際人才工作環境、 提供居留、就業和居住方面的便利措施,包括:
三是完善創新創業人才服務體系,對符合條件的人才及核心團隊,給予資助獎勵,辦理積分引進人才入戶,具體措施包括:
三. 資金保障
一是優化資源配置模式,逐步形成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的科技配置模式。
二是加快科技與金融深度融合,推動風險投資、科技信貸和新三板科技企業融資發展。
四. 用地保障
優先規劃創新發展用地,推行差別化供地機制,採取招標、拍賣、掛牌、協議出讓、劃撥等方式優先保障科研用地類項目供地。
五. 文化保障
實施提升公民科學素養行動計劃,加強科學普及,辦好一批有影響力的科普基地、科普品牌活動和廣播電視科技類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