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修訂佛山市科技創新團隊資助辦法的通知(佛府辦 [2018] 29號)

2018年9月15日

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18年9月15日印發有關科技創新團隊資助的通知,通知由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在佛山擬註冊或已註冊成立公司的科技創新團隊,可申請資助經費。經評審入選的團隊將獲得200至2000萬元人民幣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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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修訂佛山市科技創新團隊資助辦法的通知(佛府辦 [2018] 29號)

主要內容

為了吸引更多海外人才到佛山創新創業,佛山市人民政府在2018年9月15日修訂了《佛山市科技創新團隊資助辦法》(以下簡稱 “《辦法》”)。

申報對象

接受資助的申報團隊核心人員必須未入選過佛山市科技創新團隊項目,或未通過佛山市推薦獲得廣東省科技創新團隊的項目。

科技創新團隊可以分為創新團隊和創業團隊兩大類。創新團隊,指由佛山本地合作單位引進的團隊,首次與合作單位簽訂合同或意向性合同日期至當年度申報指南發布日不超過兩年。創業團隊,即申請團隊擬在佛山註冊成立公司;或者團隊已在佛山市內註冊成立的公司,但營業執照註冊日期至本年度申報指南發布日不超過兩年。

申報條件

《辦法》第四點列出了接受資助團隊的申報條件,具體條件包括:

上述兩類團隊核心成員平均年齡放寬至不超過55歲。另外,團隊及承載單位必須保障不低於市、區財政資助金額總和的自籌經費投入。

資助類別

申請資助的科技創新團隊經過評估後將按照A類、B類、C類、D類和E類五個類別分配資助。

經費資助

經評審入選的科技創新團隊將獲得市財政專項經費資助:-

申報和評審程序

  1. 市科技局每年制定和發布《佛山市科技創新團隊資助申報指南》,公布受理申報的對象、方向、內容、目標和程序等具體要求。
  2. 符合申報條件的科技創新團隊登錄業務系統平台,填報《佛山市科技創新團隊資助申報書》,並提供相關附件和證明材料。
  3. 各區經科局負責受理區內科技創新團隊的申報工作,並按要求對申報對象進行材料初審和推薦,同時提出推薦意見,匯總後報市科技局。
  4. 市科技局對受理申報的科技創新團隊的資格進行審查,並對其申報資質、資助檔次、建設目標等進行初審。
  5. 根據申報對象研究的專業領域和方向,市科技局組織省內外同行專家,對通過初審的科技創新團隊根據擇優支持的原則進行評審。評審專家組由5名或以上單數專家組成,包括學術、科研、產業、知識產權、財務、投資等領域專家。
  6. 根據專家評審意見,市科技局制訂項目立項方案並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7. 立項方案經公示無異議意見後,市科技局形成資金安排方案報市人民政府審批。
  8. 資金安排方案經市人民政府審批同意後公布實施。

《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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