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在企業登記中推行“容缺制度”的通知(江工商規字 [2018] 2號)

2018年12月03日

江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於2019年01月08日起在企業登記中推行“容缺制度”。在這個制度下,如果申請人在辦理企業註冊登記時缺少非主要文件或所提交的文件沒有重要的錯漏,工商局會先告知申請人須補交的文件及給予承諾時限。只要申請人在承諾時限 (7個工作日內) 交齊文件,工商局會優先予以核發營業執照。適用對象為在轄區登記註冊的內資、外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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