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2日
肇慶市人民政府於2018年12月12日起決定取消9項規範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由當日起,在同一地址申領多個營業執照時不再需要“一址多照”的使用證明。另外,辦理“個人參保登記資料變更”、“社會保險費增減員變動明細”和“社會保險繳費注銷”的業務時不再需要提交個人參保登記資料變更證明、社會保險費增減員變動明細證明及社會保險繳費注銷證明。
肇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公佈取消市政府及部門規範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的通知(肇府函 [2018] 95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