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2019年開展 “便民辦稅春風行動” 的意見(稅總發 [2019] 19號)
2019年01月31日
國家稅務總局於2019年01月31日發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2019年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內容涵蓋落實減稅降費措施、優化徵管流程(包括落實取消第一批20項稅務證明事項)以及強化信息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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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2019年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意見(稅總發 [2019] 19號)
附件 - 2019年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工作內容分工與時間進度安排表
主要內容
國家稅務總局於2019年01月31日發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2019年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意見》(以下簡稱 “《意見》” )。
《意見》指出稅務機關將會推出總共13項52條便民辦稅服務措施,具體措施包括:
- 精簡涉稅資料:進一步清理稅務證明事項、2019年底前對納稅人向稅務機關遞交的資料再精簡25%以上;
- 優化發票辦理:將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範圍擴大至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以及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擴大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的納稅人範圍至全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 加快徵管流程:在2019年底前實現70%以上涉稅事項一次過辦結;
- 優化增值稅退稅:確保審核辦理正常出口退稅的平均時間在10個工作日以內;
- 優化納稅申報:實現在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申報時,預填相關申報信息並由納稅人確認的功能;
- 優化稅費繳納:提供多渠道繳納稅費服務及推動通過非銀行支付機構繳納稅費。
《意見》亦提出,稅務機關將加強稅收信息系統整合優化工作,實現電子稅務局與相關應用系統數據互通,使納稅申報工作更加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