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4月30日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於2019年04月30日印發廣東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過渡方案的通知,自2019年5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五年。當日起,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即公務員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20%下調至16%。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13%的市,在2020年底前提升至14%。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於印發廣東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過渡方案的通知(粵人社規 [2019] 1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