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加強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函 [2019] 122號)
2019年05月20日
廣東省人民政府於2019年05月08日印發《關於加強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建設的實施方案》。《實施方案》主要內容包括在2020年,於廣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橫琴三個自貿片區打造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及在2025年,於珠三角9市各建立最少一個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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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加強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函 [2019] 122號)
主要內容
廣東省人民政府於2019年05月08日印發《關於加強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建設的實施方案》。該實施方案主要內容如下:
- 到2020年,在廣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橫琴三個自貿片區分別打造三個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
- 到2025年,珠三角9市各建設至少一個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
- 將港澳科技創新基金等優惠政策覆蓋至在粵創業的港澳青年。
- 在CEPA框架下推進粵港澳職業資格互認。
- 設立支持港澳青年創業並覆蓋創業全階段的母基金和配套子基金。
- 鼓勵粵港澳三地骨幹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和社會力量整合各類資源建設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孵化基地。
- 鼓勵粵港澳聯合共建國家級科技成果孵化基地等成果轉化平臺。
- 對具備購房能力及符合購房條件的港澳青年,支持其購買商品住房。
- 加強港澳青年熱線建設,建立港澳青年綜合服務平臺。
- 便利港澳創業青年交通往來,探索與港澳通訊運營商合作發行專屬用卡,實現三地通訊資費“同城化”。
- 積極對接港澳社會團體,組織實施粵港澳臺青少年交流合作項目。
- 吸引更多港澳青年攜專案來粵參賽和交流發展。
- 充分利用各類宣傳平臺和港澳有關管道,吸引粵港澳三地優秀青年集聚創新創業。